close

  神話答案:

  「有很多人說:『我信神就這麼跟著保證能得著,我不追求真理最終我跟到底,盡本分我使勁花費、使勁撇棄,即使有點過犯我也能得著。』人都不知道自己說的是啥,人裡面這麼多敗壞的東西,不追求真理怎麼能變化呢?按人的敗壞程度來說,若沒有神的保守隨時都能栽倒背叛神而去,你信不信?你自己強制自己也走不到頭,因為最後這一步是作成一批得勝者,是你想像得那麼容易嗎?最終並不是說要求人有百分之百或者百分之八十的變化,最起碼得有百分之三十、四十的變化,起碼必須把你內心深處根深蒂固的東西挖掘出來變化了,你能達到神要求的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成分,最好的達到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成分,就說明你裡面具備些真理了,跟神能有些相合的成分了,再有事臨到的時候就不容易抵擋神了,不容易觸犯神性情了,這樣,最終才能達到被成全,得著稱許。有些人老覺著:信神不就是聚聚會、唱唱歌、聽聽神話、禱告禱告,有本分再盡點,不就是這麼回事嗎?現在你們不管是信神幾年,但你們對信神這個意義還是沒有看透,其實信神的意義太深了,人就琢磨不透。到最終人裡面有一些屬撒但的東西、屬於人本性的東西必須得變化,跟真理所要求的能相合,這才是真正達到蒙拯救了。你若是還跟原來在宗教裡一樣光喊點字句道理、喊點口號,再有點行動、有點好的作法,就是有些犯罪的事你做不出來了,明顯的那些罪不犯了,這也不代表你進入信神的正軌了。你能守規條這算你走對路了嗎?這算你選擇對了嗎?本性裡面的東西沒有變化最終你還能抵擋神,還能觸犯神,這就是最大的問題,信神不解決這個問題能稱得上蒙拯救嗎?我說這話啥意思呢?就是讓你們心裡都明白,人信神離不開神話、離不開神、離不開真理,你得選擇好路,在真理上下功夫,在神話上下功夫,別弄個一知半解就完事了,或者是差不多就可以了,你糊弄自己只能坑害你自己。」

摘自《座談紀要·失去聖靈作工的人最危險》

  「你看有的人說了:『我信神我不耽誤教會生活,我也不耽誤盡本分,我也不耽誤傳福音,我不耽誤看神話,我也不耽誤靈生活,這就妥了唄,還需要追求什麼真理呀,平時我也不犯罪,我也不去抵擋神,我也不當敵基督,對惡人我也遠離,我不需要追求真理,我就需要神話中一些簡單的規條性的東西引導我、幫助我就行了,我不需要追求太深的真理。』你們說這觀點對不對?不對!不對在哪兒呢?有人說,因為得著真理才能夠得著一切,才能蒙神拯救、蒙神祝福。這個觀點正確。現在有些人心裡頭已經模裡模糊地有這麼一點兒意識,意識到真理對人蒙拯救太重要了,有這麼一點兒意識了。但是這個意識能不能在人裡面扎根呢?這就看以後你的追求是怎麼樣的了。你現在有這個意識,意識到追求真理很重要,這是好事,真理對人蒙拯救的確太重要。比如說,當你消極的時候,當你軟弱的時候,你沒有真理扶持你能變得剛強嗎?你能勝過你的軟弱嗎?你能認識到、能解剖自己因為什麼軟弱消極嗎?肯定不能!再比如說,當你盡本分應付糊弄的時候,你不尋求真理能解決你的這方面敗壞嗎?你能對神忠心嗎?人要想認識自己,想解決自己的敗壞、狂妄,不尋求真理能達到解決嗎?人總對神有觀念,總用自己的觀念、想像衡量神,這個不用真理能解決嗎?這些肯定都解決不了。你們臨到好多事,包括生活方面的事情,你們如果不具備真理,你們也不尋求真理,更不明白真理,不知道神是怎麼說的,不知道神在這方面是怎麼發表他的真理的、怎麼發表他的心意的,那你們將怎麼面對你們身邊發生的事情呢?好一點兒的人也可能憑著自己平時掌握的一點兒字句,憑著自己平時學到的一點兒規條,或者是憑著學到的一點兒人為的辦法去解決,這些能代替用真理解決問題嗎?不能,是不是?你們如果不尋求真理的話,可以說你們對生活當中的每一樣事情,你們都沒有原則、都沒有路可行,更沒有目標、沒有方向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你們在生活當中每做一樣事情都是在抵擋神、都是在背叛神。你們是在抵擋神、是在背叛神,那你們所做的每一樣事都將是神所咒詛的,是神所厭憎的,是神所要審判刑罰的。」

摘自《基督的座談紀要·追求真理的重要性與 追求真理的路途》

  「追求真理才能達到性情變化,這是人必須明白的,對這事都要看透,真理明白太少就容易出差錯、走偏路。……你真明白了人生的真理,對於要做什麼樣的人,怎樣做光明正大的人、做誠實的人,怎樣成為見證神、事奉神的人,你把這些真理明白了之後,你就不會再做抵擋神的惡事,充當敵基督、假牧人的角色,即使有人慫恿你也不會幹的,再逼迫你也做不出來了,因為人裡面有真理了,能恨惡邪惡了,對反面事物內心反感了,不容易做出來了,因為人的性情變化了。你裡面真有真理了,走的路自然也正確了,沒有真理就容易作惡,並且身不由己。好比你裡面有狂妄自大,不讓你抵擋神也不行,非得抵擋,你不是故意的,是由狂妄自大的本性支配的。狂妄自大就使你藐視神,狂妄自大就使你不把神放在眼裡,狂妄自大就使你好高舉自己,狂妄自大就使你處處顯露自己,狂妄自大最後使你坐在神的位上見證自己,最後把出於自己的意思、自己的思想、自己的觀念都當作真理來供奉。你看這個狂妄自大的本性支配人做了多少惡事!要解決人的作惡必須先解決人的本性問題,沒有性情的變化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。當你對神有認識了,你看見人的敗壞了,認識了狂妄自大的卑鄙、醜陋了,你就感覺噁心肉麻心裡難受,你就能有意識地做點滿足神的事,感覺心靈踏實;有意識地來見證見證神,感覺心裡享受;有意識地來揭露揭露自己,亮自己的醜相,覺得心裡挺舒服,心情就好一些。所以說,要追求性情變化第一步得先追求認識神話進入真理,明白真理了才有分辨了,有分辨以後才能看透事,看透以後才能背叛肉體,一步一步就走上信神的正軌了,這就在乎人追求真理的心志怎麼樣了,真有心志的話追求一年半年就開始進入正軌,三年五年就能見成效,自己就感覺生命有長進了。你如果信神不追求真理,信上十年也不會有變化,最後說:信神也是這麼回事,沒啥大意思,跟我以前在世界差不多,活著沒啥興趣。這可真是沒有真理活著也空虛,能講一些字句道理心裡也不得安慰,還是不踏實。如果人對神有認識了,知道該怎樣活著有意義,能為滿足神做些事,心裡會感覺這是真正的人生,這麼活著才有意義,感覺人活著就得這樣才能滿足神一點,心才踏實了。」

摘自《座談紀要·追求真理才能達到性情變化》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uena20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